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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景拍摄指引

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请先细阅本指引。

申请手续:

  1. 拍摄只可在逢星期二上午9时至翌日上午8时进行,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和已有活动 / 工程(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维修和改善工程)的星期二除外。
  2. 申请人 / 公司须在拍摄日期前至少十个完整工作天向环境保护署(下称“环保署”)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。如有特别要求,请在递交申请表时另作注明。申请人 / 公司如未能提供所需的资料,其申请将可能不获受理。所有拍摄申请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处理。
  3. 若申请获得批准,申请人 / 公司须签署同意书,承诺遵守有关的拍摄条款,并在缴款通知单到期前缴交所有费用及按金。
  4. 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的进场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4时。摄制队须在指定的时间抵达,并在拍摄前听取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职员讲解场地规则。摄制队负责人须出示有关证明文件的正本(包括已邀交的场地拍摄、清洁和保安费用的收据)以作登记,方可进行拍摄。
  5. 在拍摄期间,摄制队必须遵照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职员的指示。
  6. 若实际的拍摄时间超过已批准的时间,申请人 / 公司或须缴付额外的拍摄及行政费用。
  7. 摄制队须自备地毯或垫子放在竹地板区以装卸和搬运器材,避免对地板造成损坏。
  8. 摄制队只限在已批准的范围进行拍摄。未经许可,不得进入其他设施 / 区域。
  9. 不可在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以下地点进行拍摄:
    • 接待处柜台范围
    • T · HABITAT [源 · 湖]
    • T · HALL [源 · 馆]
    • T · SPA [源 · 泉]
    • T · CAFE [源 · 茶] (付款柜台以内的范围)
    • 所有更衣室及洗手间
    • 所有厂房范围及限制区域
  10. 不可进行下列活动:
    • 使用逾5.5吨重量的重型设备、遥控飞行装置或任何可能对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的运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设备,包括但不限于吊臂式起重机、航拍机、无线电控制模型飞机和烟雾机
    • 移动、搬迁或拆除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内任何展品、装置、摆设或家具,包括但不限于T · CAFE [源 · 茶] 内的所有餐桌、茶几、木制及树脂制坐椅、固定装置和围隔工具(例如交通圆筒、拉带柱和围封带)
    • 在草地上放置任何器材
    • 在墙壁、家具及固定装置上附加任何物件
  11. 申请人 / 公司须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申请公司共同名义,自费为所有涉及外景拍摄工作的人士(包括环保署及VW-VES(HK) Ltd职员)购买足够保额的伤亡及公众责任保险。
  12. 影片的性质不可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、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本身或其任何使用者(无论是访客、获邀人士或工作人员)尴尬,也不得抵触香港法律或带有不道德、诽谤或政治成分。

一般守则:

  1. 发电机必须放置于室外范围。
  2. 未经环保署的书面批准,申请人 / 公司不得在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范围内竖设任何装置或配件。在任何情况下,申请人 / 公司须在拍摄完毕后即时将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设施回复原状。
  3. 申请人 / 公司不得把所拍得的任何镜头用于未经批核的影片内,获环保署书面批准除外。
  4. 申请人 / 公司必须确保在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拍摄的片段只限于已批准并列明在申请书内的用途,并须采取所需的预防措施,以确保拍摄工作不会对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物业或任何人士构成危险或导致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。
  5. 申请人 / 公司须严格遵守一切有关的法例、守则和拍摄条款。
  6. 未经环保署批准,不得显示T · PARK(源 · 区)的名称。
  7. 申请人 / 公司不得容许任何未经环保署批准之人士进入或使用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设施,亦不得对使用T · PARK(源 · 区)及 / 或在该处当值的任何公职人员及授权人士造成阻碍或滋扰。
  8. 除获环保署许可外,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动物或其他禽畜进入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(陪伴视障人士之导盲犬除外)。
  9. 如拍摄引致任何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的设施、器材及 / 或展品受到损坏,申请人 / 公司须作出十足的弥偿。
  10. 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保留对拍摄工作作出附加条件的权利,而有关的附加条件对申请人 / 公司同具约束力。
  11. 若申请人 / 公司违反本文所述之任何条件,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保留拒绝受理其日后申请的权利。

交通:

  1. 请摄制队预留充足的时间乘车前往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,并按时到达场地。
  2. 通往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的稔湾路因污泥运输交通频繁,摄制队请勿安排任何车辆停泊或短暂停留于稔湾路或附近路段。
  3. 任何车辆必须预先登记方可进入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,请于拍摄日期前至少三天向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提供车牌号码。
  4. 由于停车位数量有限,每日只限最多10架车辆进入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。所有车辆必须停泊于指定位置,但只限下列的车辆类别:
    • 8座位或以下的私家车
    • 5座位轻型货车(包括客货车)
    • 5.5吨货车(上限2辆车)
    • 28座位巴士(上限2辆车)或 50座位巴士(上限1辆车)

安全和清洁事项:

  1. 基于保安理由,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设有闭路电视作监察用途。
  2. 摄制队须保持场地清洁整齐。
  3. 严禁在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内进行以下活动:
    • 生火或使用烟花、炸药或任何制造烟火的物料
    • 车辆(包括电单车及单车)追逐或聚集
    • 在水池、更衣室及 / 或洗手间范围沐浴、洗濯、嬉水及游泳
    • 涉及演员以钢线悬吊,自树上或任何建筑物及设施上跃下,以及引致树木或设施受损伤、摧毁或砍伐的特技动作
    • 在栅栏、栏杆或玻璃天窗坐卧、站立或攀爬
    • 吸烟、乱抛垃圾、追逐、大声喧哗及在室内饮食
  4. 摄制队请妥善保管其个人财物。
  5. 使用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内任何设施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,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恕不负责。摄制队须自行负责其自身安全及承担风险。
  6. 申请人 / 公司须委派一名负责人监察拍摄情况及摄制队秩序。
  7. 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职员有权拒绝不遵守条件的摄制队进入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范围,或要求有关人士及 / 或摄制队停止拍摄及即时离开。
  8. 如因拍摄工作引至额外保安费、清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,申请人 / 公司须另付费用。指定保安人员必须在已批准的拍摄时间前一小时开始当值。

恶劣天气安排:

  1. 当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/ 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发出后,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会暂时关闭,所有受影响的拍摄活动亦会取消。当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 / 黑色暴雨警告取消后,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会在3小时后重新开放;但若信号 / 警告于中午12时仍然悬挂,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当日将不会开放。
  2. 在拍摄期间,当预警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时,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职员会促请拍摄队伍尽快离开。
  3. 在拍摄期间如遇恶劣天气(包括热带气旋警告信号、雷暴警告及暴雨警告), 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有权终止所有室外拍摄活动,拍摄队伍应留在室内安全地方或在安全情况下离开T · PARK [源 · 区] 。
  • NEWS

    按此查阅T · PARK[源 · 区] 的环境监察报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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